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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疫情因素(?)所以晚了一周才更新,今天來聊聊麻醉藥品、管制藥品、毒品這三兄弟。大學讀法規的時候,就被他們搞得團團轉,搞不清楚到底要怎麼區分,於是決定寫這篇文來好好講解一下。
💉 麻醉藥品
管制藥品的前身,由已廢除的舊法規「麻醉藥品管理條例」,直接明文規定了麻醉藥品的品項有鴉片、大麻、高根(古柯)三大類。
👁️ 致病機轉
後來發現有很多藥品雖不屬於麻醉藥品,但仍然需要嚴格管理。因此在民國 88 年廢止了麻醉藥品管理條例,並設立了我們現在讀到的「管制藥品管理條例」,品項包括成癮性麻醉藥品、影響精神藥品、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。
💀毒品
藥就是毒,兩者是一體兩面,上面的管制藥品只要使用不當就會變成毒品。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明定,只要不是醫藥及科學上需用者一律就視為毒品,因此可以發現管制藥品和毒品的分級品項,除了極少數的藥品不同,大多都是一模一樣的。
參考資料:
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、管制藥品管理條例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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